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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前筛查

发布时间:2012-04-10 00:00 本文来源: 新津县妇幼保健院 作者: Lee 点击量: 144

目前所说的产前筛查通常是指一种抽血化验,通过母体血清中的某些物质(称为标志物)的检测,来发现怀有某些先天缺陷胎儿的高风险孕妇。对高风险孕妇进一步检查(如抽羊水、诊断性B超等),也就是说的产前诊断。发现严重缺陷的胎儿需要终止妊娠,最大限度地减少异常胎儿的出生。

产前检查方法方便、无创伤。筛查对象是年龄小于35周岁的一般孕妇,大于35周岁的高龄孕妇,由于染色体疾病的发病率较普通孕妇明显增高,所以建议直接做产前诊断。
现在开展的产前筛查,能筛查的疾病还比较局限,主要是筛查21-三体综合征、18-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畸形三种较常见的先天畸形胎儿,但在检查过程中,也可以发现一些其他方面的疾病、如内脏畸形、严重的心脏病等。
产前筛查时间一般在15—19周内进行。

 

 

(责任编辑:新津县妇幼保健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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